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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七届“他是我的青春榜样——我最喜爱的团学骨干”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浙大金融学院投资与保险系 作者:投保系 日期:2014-02-27
各团总支、院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
为进一步树立和宣传我院学生骨干中的先进典型,展示金院学子风采,激发广大青年学生“学优、争优、创优”的意识,促进学生全面提升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七届“我最喜爱的团学骨干”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我院各级各类团学干部或团学工作骨干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获奖条件者,均在评选范围。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入校以来无旷课,无违纪处分。
2、积极进取、刻苦学习,具有良好的学风,学习成绩优良,入校以来无补考。
3、积极组织和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自觉培养综合素质和能力,有良好的行为习惯,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秩序。
4、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和帮助同学,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得到同学好评。
5、积极践行“诚信 明理 笃行”的优良学风,诚信立身,刻苦学习,苦练技能,积极参加实践锻炼。
(二)获奖条件
1、按照“本人优质成长、带领同学进步、展现学院质量”的要求,扎实工作的各级各类团学干部和团学工作骨干。
2、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积极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
3、在科技文化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在各项竞赛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技能成绩突出。
4、在社会实践中积极组织认真参加、做出突出成绩。
5、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或具有感人事迹。
6、在社会工作中有创新活动、做出突出成绩。
7、“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在团结同学、互帮互助上有感人事迹。
二、参评办法及提名名额分配
采用推荐形式。本次评选由院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各系团总支、系学生会组织初选,在初选的基础上,每系向院团委推荐3名;团委学生干部、学生会干部推荐3名;学生社团联合会推荐2名;学生自律委员会推荐2名(含楼委1名)。全院共28名。候选人填写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第七届“我最喜爱的团学骨干”评选推荐表,由各组织写出推荐意见后,附个人参评证明材料,上报团委。
三、评选日程安排
1、2月下旬—3月初,进行评选活动的宣传;
2、3月20日前,各系和各学生组织评选产生本组织和部门的候选人,初评产生的候选人要进行复核和公示后,并填好推荐表报学院团委;
3、3月21日—3月28日,在全院进行公示;
4、3月30日,候选人公开演讲,学生代表进行投票;
5、4月上旬评委会评选和学生工作委员会核批,产生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第七届学生最喜爱的团学骨干;
6、5月初进行表彰。
四、表彰和奖励
审批确定10名候选人为“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学生最喜爱的团学骨干”,其它候选人为“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学生最喜爱的团学骨干提名奖”。团委将在“五四”表彰大会上对获奖者进行颁奖表彰。并通过相关媒体将优秀团学骨干的良好形象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展示。
五、评选要求
1、各团学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本组织和部门的评选、审核、推荐及材料整理工作。
2、参评人选的评定和选拔须严格按照评选办法中的规定进行。
附件: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第七届“我最喜爱的团学骨干”评选推荐表
共青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