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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投资保险学院奖励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
--来源:投资保险学院 作者: 日期:2019-04-25为进一步强化我院学生的考级考证意识,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不断提高我院学生的就业综合竞争能力和岗位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我院学生的就业质量和就业对口率,特制订奖励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实施办法。
一、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投资保险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证书范围
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证书、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国家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中国个人保险规划师证书、中国个人寿险规划师证书、中国寿险管理师证书、中国银行寿险规划师证书、中国员工福利规划师证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金融投资行业类相关证书。
三、资助条件
1、顺利通过考试,获取证书;
2、考试相关费用(含报名费、考试费、认证费)超过学校素质拓展奖金所奖励的金额。
四、资助标准
1、初级资格证书,资助金额=考试相关费用-素质拓展奖学金奖励金额;
2、中级资格证书,资助金额=考试相关费用。
五、申请方法
1、符合本办法的同学,凭证书原件,填写《投资保险学院职业资格证书考证奖励申请表》,班主任签署意见,专业主任审核,学院审批;
2、本院每年4月、10月分别集中受理资助申请一次。
六、经费来源
资助经费从专业内涵建设经费中支出。
七、其它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投资保险学院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18年9月起开始执行。
投资保险学院
2018年9月17日
附件:
投资保险学院职业资格证书考证奖励申请表
姓 名 | 专 业 | 班 级 | |||
学 号 | 证书名称 | 证书等级 | |||
申请理由: 学生签名: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
专业主任审核: 签字: 年 月 日 | |||||
学院审批: 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
注:随表请附证书复印件。